华东院关于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2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决策部署,切实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经营压力,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租金减免支持,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租政策

(一)政策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联合印发《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补充通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 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

(二)减免对象

承租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含国有企业)。

(三)减免标准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承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二、减租流程

1. 调查摸底。认真对照减租政策,组织各实施主体对承租户情况进行全面排摸,确定符合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的承租户清册。

2. 政策告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告知各租户房租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等。

3. 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减租对象向出租方提交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房屋租金减免申请书》;(2)申请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3)减免资格条件证明材料;(4)其他需补充说明材料。

4. 审核批准。在接到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照内部程序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具体判断是否符合减免条件。

5. 结果反馈。审批通过后,及时告知申请人或承租人,并办理租金减免手续。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及时告知原因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6. 统计报送。及时做好房租减免情况的核对和登记工作,汇总形成房租减免工作台账,按要求填报减租表格,定期报送政策落实情况。

三、办理时间及受理联系人

线下办理:工作日8:00-17:00,联系人:沈立君,联系电话:0571-56624838

线上咨询:全天,联系邮箱:shen_lj2@hdec.com

四、减租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 6 13日,华东院及下属单位应减租金 8.56 万元,涉及承租户 4户;已减租金 6.59万元,占应减租金的 76.98%,已减租 4户,占应减承租户的 100%;其中,小微企业应减房租3.47万元,涉及承租户1户,已减租金2.31万元,已减租 1户;个体工商户应减房租7.48万元,涉及承租户3户,已减租金4.28万元,已减租3户。感谢您对国有房屋减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