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滩水电站可研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登记细则》通过复核审查

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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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8 月22 日,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在杭州市共同主持召开了《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登记细则》复核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四川省、云南省的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及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会东县、昭通市、曲靖市的移民开发局,云南省昆明市、巧家县、会泽县、东川区、禄劝等地人民政府及移民局,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移民管理局、计划发展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三峡大学等,参加会议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共计 70 余人。

2006 年 6 月白鹤滩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国家审查。2007 年3 月至2008 年3 月,白鹤滩水电站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含水库回水计算分析成果) 、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以及水库影响区范围界定工程地质专题报告分别通过了审查。三峡总公司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以及四川、云南两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委托华东院编制完成了《调查登记细则》。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11 月,《调查登记细则》先后经历了五次咨询、审查会议。2010 年 7 月,大坝混凝土骨料料源选择深化研究报告经过咨询,施工总布置规划复核报告通过审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华东院根据多次咨询、审查意见对《调查登记细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并分别征求了有关市(州) 、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于2010 年8 月提出了《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登记细则》 (送审本) 。

会议听取了华东院的设计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调查细则》 (送审稿)基本符合国家、四川和云南省的政策规定,执行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 (DL/T 5377-2007)等技术要求, 提出的调查内容全面, 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库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可作为实物指标调查工作的依据。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白鹤滩工程将在近期下达“封库令”后,可随即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