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的委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于2007年12月18~20日在北京对《浙闽边界交溪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审查。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政策法规司、太湖流域管理局,浙江省水利厅、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泰顺县人民政府、泰顺县水利局,福建省水利厅、宁德市人民政府、宁德市发改委、水利局,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以及特邀专家和代表50 余人。
华东院于2002年中标“浙闽边界交溪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勘测设计工作,2006年完成了报告初稿。由于本项目规划涉及浙江省和福建省两省的利益关系,根据浙闽两省、太湖流域管理局的反馈意见,2007年对报告进行了修改,于2007年8月提交报告(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分组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华东院在已有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水利部以水规计[2002]186号文批复的《浙闽边界交溪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对浙闽边界段交溪流域东溪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论证,提出的《规划》报告研究内容和深度满足任务书的要求,对促进交溪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具有积极作用。